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全面了解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研究生能够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学位论文写作,根据《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攀学院〔2023〕80号),现对2023级材料与化工、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与考核形式
中期考核工作须于2026年1月9日(周五)上午12:00前完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线上答辩或现场答辩形式,分批次对2023级材料与化工、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进行中期考核。
二、考核程序
1.个人申请。拟在2026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应进行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提出中期考核申报。如实填写《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并撰写个人总结,同时向导师提交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录用函、学位论文进展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并结合开题报告计划情况对目前的学位论文工作做出汇报。
2.导师评价。导师须结合所指导研究生的实际状况,对硕士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课程学习考核、教学能力考核、实践能力考核、科研能力考核、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就其是否具有从事科研工作能力和继续培养潜力提出明确的导师评语(继续论文工作、加快论文进度、修订开题报告、延期答辩)及建议,填写在《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相应栏中。
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进行硕士生课程考评成绩审核,并就开题报告完成时间进行审核。
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成立若干中期考核小组,每个中期考核小组由3-5名单数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建议导师参与所指导研究生所在小组听取评议意见),设组长1名,秘书1名。各学科(专业)的中期考核小组召开硕士生中期考核会,由考核小组组长主持,采取答辩方式进行。报告人需向考核小组汇报课程学习、是否按照开题报告研究内容和进度开展科研工作、学位论文研究课题阶段成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按期完成论文工作的可能性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小组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提问,报告人进行答辩,由考核小组给出具体意见和建议。考核小组秘书应做好中期考核会的记录工作。
5.根据硕士生的汇报及所提交的材料,结合导师评语及建议,各中期考核小组听取学生论文进展情况汇报后对中期考核结果做出结论性评定意见,并给出考核评定等级。考核过程应有详细纪录,并由考核小组组长签字。
6.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对学科(专业)中期考核意见进行审议,对考核结果做出决议,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考核结果报送研究生处,并做好考核材料的保存和归档。
7.硕士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示期内向所在培养学院提出申诉,所在培养学院组织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的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
8.因在国外或境外进行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无法在校按期进行中期考核的硕士生,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导师签署意见,并经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在国外或境外按期进行中期考核,但硕士生须分别至少有 2 名同行或相关领域专家对其中期考核材料进行通讯评议。
三、考核评定与结果运用
1.中期考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存在严重问题,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3)被认定为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者。
(4)受到警告以上处分仍未解除者。
(5)有课程(含应补修本科的课程)考核尚未通过者。
(6)未通过学位论文开题审核者。
2.中期考核结果运用:
(1)对于中期考核结果为“通过”的研究生,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2)对于中期考核结果为“不通过”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给予书面通知,提出具体整改要求、指明努力方向。在修学年限内,可于 6 个月后再次申请中期考核或随同下一年级研究生进行。仍未通过者,不宜继续培养,按《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未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可随下一年级同期进行中期考核。
3.研究生中期考核个人总结及导师综合考评意见应实事求是,反映真实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与实际情况不符者,中期考核按“不通过”处理。
四、其他事项
1.为了保证论文质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定比例的淘汰率。
2.凡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者均须按期参加中期考核,未进行中期考核者不能毕业。
3.研究生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学位点负责人和所在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报研究生工作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允许延期;已办理休学手续的研究生,中期考核与低一年级研究生同期进行。
4.对于确认延期半年申请学位者,要求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按照检查组意见认真进行论文完善及修改,并按程序办理延期答辩手续。
5.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督促导师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后期指导工作,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6年1月9日(周五)上午12:00前将《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1594050658@qq.com),纸质版交学校研究生处学位管理科备案。
附件:1.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
2.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