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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6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预答辩 工作的通知

2026年03月25日 15:46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加强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经研究决定,现开展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预答辩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实施对象

拟于2026年申请学位的各类硕士研究生。

二、时间要求

2026年45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预答辩是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即将提交论文(实践成果)送审前的论文质量过程控制环节,旨在判定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基本要求,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研究生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提高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质量。

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预答辩工作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实施。

3.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预答辩须成立预答辩专家组,预答辩专家组应由本学科不少于3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审核内容包括论文(实践成果)与开题报告的一致性、科研数据可靠性及论文(实践成果)学术水平。预答辩专家组组长应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另设秘书一人。论文作者的指导教师不能作为预答辩专家组成员。预答辩专家组秘书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完成答辩记录和答辩会议的其它相关工作。

4.研究生需在预答辩前将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初稿送交预答辩专家组各成员。

四、预答辩程序

1.硕士研究生介绍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内容,重点阐述论文(实践成果)的研究问题与方法、主要结论及论文(实践成果)的创新点等;

2.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对论文(实践成果)的学术水平、创新性、系统性和有无学术失范现象等做出评议,并对论文(实践成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给出具体的修改及完善意见;

3.预答辩专家组集中审议并给出结论,在《攀枝花学院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预答辩情况表》中签署意见,并通知学生本人。

4.学位论文(实践成果)预答辩结论为“通过”的申请人,要根据预答辩的意见对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论文(实践成果)经导师审查同意,方可进入进行学术不端检测阶段

5.各单位应当对参与预答辩的研究生认真审核,对于预答辩不通过的研究生,经由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可根据实际工作安排进行二次预答辩。

五、材料报送

1.硕士研究生在预答辩前填写《攀枝花学院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预答辩情况表》连同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经由导师审核后交送至预答辩专家组

3. 预答辩完成后,各培养单位于45日前完成预答辩审核工作,并填写《攀枝花学院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预答辩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以及预答辩申请审核表纸质版于41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处学位管理科


附件:1.《攀枝花学院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预答辩情况表》

      2.《攀枝花学院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预答辩汇总表》

 

攀枝花学院研究生处

2026年3月25日


  • 附件【附件1附件2.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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