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5〕16号)《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2025年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2025年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材料与化工、会计专业学位授予点2025年专项合格评估参评工作,学校定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集中研讨汇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11月20日(周四)下午15:10
二、会议地点
弘毅楼(办公楼)400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材料与化工、会计学位授予点负责人,科研处、人事处、计财处、生化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土建学院、电气学院负责人,以及研究生处全体成员。
四、参会要求
请参会人员提前十分钟抵达会场签到入座。会议期间请保持良好会风,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模式,请勿在会场内接打电话,避免随意走动或频繁进出,自觉维护会场环境整洁。
研究生处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