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试行)》(攀学院〔2023〕73号)《攀枝花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暂行)》(攀学院〔2023〕84号)《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工程教指委〔2024〕20号)《攀枝花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攀学院〔2024〕9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4学年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全体2023级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时间要求
2023级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完成最后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
特别提醒:
1.因故不能按期开题或因故休学者,应提前办理开题延期手续,由研究生本人填写《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延期开题申请表》,经导师和所在研究生培养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学校研究生处学位管理科备案。
2.无故不按期开题者,不允许按期进行学位论文后续工作。
三、开题组织
(一)开题工作以开题报告会形式开展,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并严格质量把关。
(二)开题报告会前,研究生本人提出开题申请,在导师指导下按照学校统一格式撰写《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三)导师须认真审阅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并签署明确同意开题的具体意见(不能简单地以“同意开题”来代替审阅意见)。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不得接收无导师明确意见的开题报告。
(四)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认真审核研究生是否达到开题条件(包括是否修满规定学分、是否完成相应的培养环节等)。未达到开题条件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开题。
(五)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根据本学科(专业领域)特点和研究生实际情况,成立开题报告评审小组,负责评审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本学科(专业领域)或相关学科3名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校内、校外)组成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其中行业企业专家或行业导师不少于1人。对跨学科(门类)的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
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名单、开题时间、开题地点、分组安排等,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自行确定,于开题报告会前一周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XX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处学位管理科备案。
(六)召开开题报告会。研究生对论文选题意义、创新性、可行性、研究方案或研究计划等进行现场汇报;开题审核专家应本着实事求是、严谨治学、对学生负责的态度,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的考核内容严格审查,对开题报告提出具体、明确的建议和修改意见,并就是否同意开题签署审核结论。
审核结论分为“同意开题”“同意修改后开题”“不同意开题”三类。若审核结论为“不同意开题”,则需给出理由。
(七)专家意见反馈。开题报告会后,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将专家意见反馈至导师及研究生。
研究生本人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专家意见逐一进行修改并填写修改情况说明。
四、材料报送
1.研究生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填写《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文档均需提交至所在研究生培养学院。
2.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严格审查开题报告后统一保存,与研究生论文答辩后的其他相关材料一并归档。
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于2024年12月13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处学位管理科,相应电子版材料(含研究生开题报告、开题情况汇总表)发送至电子邮箱380662630@qq.com。
附件:1.《攀枝花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
2.学院(部)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的安排模板-秘书用
3.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程专硕用
4.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答辩记录表
5.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汇总表-20XX级-秘书用
6.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延期开题申请表
7.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开题申请表
研究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7日